营改增-不得开具发票情形
(一)不得向个人开具专用发票;
(二)个人不得代开专用发票;
(三)免征增值税不得开专用发票;
(四)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专用发票(只能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);
(五)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,按简易办法依3%征收率减按2%征收增值税,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;
(六)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;
(七)纳税人销售旧货,不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;
(八)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,不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;
(九)凡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不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的纳税人,不得开具专用发票;
(十)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,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,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;
(十一)简易计税方法不开专票情况(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、销售旧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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